遴选有试用期吗?遴选试用期多长时间?很多考生对于遴选之后的试用期有疑惑,今天小图通过中央遴选及个省市遴选公告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来为您梳理分析。

一、中央遴选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其中,报考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级以上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吉林省直机关遴选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对拟任职人选在本人工作单位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办理手续。遴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长春市直机关遴选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对拟遴选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将考核情况和拟录用意见分别上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遴选考试。
遴选有试用期吗?遴选试用期多长时间?通过以上中央、省市遴选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可以看出,遴选试用期还是要具体根据公告要求分析,如果有,具体多长时间,短则3个月,长则可能1年。所以,如果遴选成功,还是要把握住机会好好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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